【做情緒的主人】
吃火鍋時,因是否加湯,火鍋店服務員朱某和一名女顧客起了爭執(zhí)。被投訴后,朱某一氣之下竟然從廚房端來滾燙的開水,直接澆到女顧客的身上,造成女顧客全身42%面積被燙傷.2016年1月19日,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(qū)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朱某構成故意傷害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。
(1)有人說,“生活中類似朱某這種因沖動而導致暴力行為的案例并不少見,這說明情緒是無法調節(jié)的”。你認為這種說法對嗎?請簡談你的認識。
(2)導致朱某沖動行為的是一種怎樣的情緒?這種情緒的影響是什么?
(3)上面的案例給你什么啟發(fā)?我們常用哪些方法來調節(jié)情緒?
【答案】見試題解答內容
【解答】
【點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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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:2024/6/27 10:35:59組卷:22引用:4難度: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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